河北省2019年考试八类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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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9年考试八类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2019-09-18 09:54:24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4号),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命题、组考和录取等工作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由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具体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考试成绩供考试八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组、纪检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评阅工作;

    6.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各类考试数据处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组,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录取组,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需进一步选择“考试小类”。根据考试八类不同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同,再细分四个考试小类,分别为: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各小类在招生计划投放、职业技能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按照四个“考试类别”对待。考生须明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小类”,参加对应的小类考试并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考生选定的报考专业、参加的小类考试和填报志愿必须属于同一小类。考试小类及对应招生专业参见《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附件一)。

    考试类别(各细分小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结束,不再安排补报。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要求报考,详细咨询报考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二)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和考试小类,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应的专业考试小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费。

    网上缴费时,参加了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需勾选是否使用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考生的艺术统考成绩类型须与报考专业所在的单招考试八类考试小类要求一致方能使用。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音乐类”单招考试,参加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舞蹈及表演类”单招考试,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美术设计类”单招考试。未勾选是否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和报考“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计零分。

    网上缴费时,还需勾选是否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以上考试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如不参加,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不同考试小类缴费金额不同,缴费完成后不得修改。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2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须核对参加考试的小类类型及科目,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如确认无误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显示信息与考生情况不一致或有误,及时联系组考院校处理后重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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