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考试十类”及 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联考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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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7年“考试十类”及 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联考报考须知

2017-01-19 11:22:5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6〕20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8号)精神,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考试十类”及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单招工作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单招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考点设置
“考试十类”及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的具体考点设置:
第一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高考报名地为石家庄市(含辛集市)、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唐山市、秦皇岛市的考生。
第二考点: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报名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的考生。
第三考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报名地为沧州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的考生。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考试类、志愿的填报方式及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
(一)考生要先填报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填报考试类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考试类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三)准考证的打印:
填报考试类为考试十类及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的考生缴费完成后,3月28日-4月5日登陆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的公布与复核:4月12日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5日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证)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两日内答复考生。
(五)高职单招一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六)高职单招二志愿填报时间:2017年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上机)时长为90分钟。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7日 上午(9:00-11:30) 文化考试(笔试) 文化考试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5:30)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6:00-17:30)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考生除外
4月8、9日 上午或下午,一场90分钟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职业技能考试免试考生除外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课考试成绩。
对应分值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提供。学考成绩全的考生须直接使用学考成绩,不能再参加文化考试,如考生有一科或两科没有学考成绩的可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上机,总分为39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职业技能测试对考生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职业素质与计算机及网络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具体录取原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实施方案。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缺考处理: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免试的除外)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3.二志愿录取办法: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二志愿征集。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免试意向的考生,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详见所报考院校的单招方案。
(二)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4月29日,考生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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