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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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保障措施

2019-12-04 12:22:5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20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局要不断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大高职单招工作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段学校师生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宣传媒体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内容进行宣传,为高职单招营造良好的氛围。河北高职单招网(http://www.hebdz.org)作为全省高职单招网络宣传平台,也将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试方案等内容。
(三)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各牵头院校要加强考务管理,健全招生院校共同参与的考务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考试实施程序,规范考试流程,落实岗位责任。要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加强试题命制、监印以及保密、运送环节的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试卷评阅机制,严格评卷老师管理,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
(四)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高职单招院校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单招院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有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院校要担负起考试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梳理数据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责任体系,确保信息的规范、完整、准确和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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