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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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简章

2020-02-18 10:24:5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第一章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石家庄兴亚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和河北安邦法律专修学院。2001年,学校改建为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具有独立发放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文凭资格;2005年,学院率先在河北省内同类院校中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学院更名为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在河北省内同类院校中通过河北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同意在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20号),文件正式批准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1.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

  3.学校代码:12796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1、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成绩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4、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6、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火车站乘坐70路,至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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