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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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7-02-23 11:04:2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学校名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原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3397

办学层次:专科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学院坚持立足邮电行业办学,形成了以邮政类、金融类、速递物流类、电信类、信息技术类、财会类为主体,以邮电人才培养为特色的专业体系。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50强院校”高校。

一、相关要求

1.招生对象为取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1.学院安排高职单招计划500名,参加考试十类专业联考。不允许考生跨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高职单招计划实行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和对口高考单招计划分开编列。普通高考单招计划只录取高考报名类型为“普通高考”的考生;对口高考单招计划只录取高考报名类型为“对口高考”的考生。

3.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各专业类考核内容及方式以相关牵头院校公布的考试实施方案为准。

三、免试录取

学院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录取资格:

1.获得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评价、全面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的考生。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无成绩的不予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顺序比较,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优先。

5.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二志愿征集录取。二志愿录取控制线执行一志愿录取最低分,填报二志愿的考生分数不得低于一志愿各专业类最低分。未完成招生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的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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