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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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2016-12-05 16:04:5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政治学、管理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市政学、公共政策等。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1.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2.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3.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4.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5.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6.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7.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8.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9. 也可以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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